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一直从事投资、建设及开发、经营及管理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广东省及其他经济发展高增长省份的高速公路及桥梁。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隶属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国有企业。 于二○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投资及经营的收费公路、桥梁及码头项目合共十六个,包括位于广东省内的广州市北二环高速公路(「广州北二环高速」)、广州市西二环高速公路(「广州西二环高速」)、广东虎门大桥(「虎门大桥」)、汕头海湾大桥(「汕头海湾大桥」)、广东清连高速公路(「清连高速」)和琶洲港澳客运码头;位于湖北省内的随岳南高速公路(「湖北随岳南高速」)、汉蔡高速公路(「湖北汉蔡高速」)、汉鄂高速公路(「湖北汉鄂高速」)、大广南高速公路(「湖北大广南高速」)、汉孝高速公路(「湖北汉孝高速」);河南省尉许高速公路(「河南尉许高速」)、兰尉高速公路(「河南兰尉高速」);湖南省长株高速公路(「湖南长株高速」);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苍郁高速公路(「广西苍郁高速」);还包括天津市津雄高速公路(「天津津雄高速」)。此外,广州市北环高速公路(「广州北环高速」)已于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24时正收费到期,项目移交政府相关工作正在推进当中。于二○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控股项目应占权益收费里程约为477.7公里(总收费里程约为556.2公里),本集团联营公司和合营企业的应占权益收费里程约为83.5公里,所有高速公路和桥梁的应占权益收费里程约为561.2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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