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甘肃省当时并无省级法人城市商业银行,为促进甘肃经济发展,甘肃省人民政府决定在白银市商业银行和平凉市商业银行的基础上组建一家省级法人城市商业银行。因此,2011年5月30日,25家法人单位(包括甘肃省省属大中型国有企业和甘肃省省内外民营企业)及白银市商业银行全体股东的代表和平凉市商业银行全体股东的代表共同签署了《敦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根据该协议,25家法人单位以货币出资,白银市商业银行全体股东及平凉市商业银行全体股东均以白银市商业银行和平凉市商业银行经评估的净资产出资,共同发起设立敦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8月24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将拟筹建银行名称由原先的「敦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9月27日,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了本行的筹建。2011年11月18日,原中国银保监会甘肃监管局批准本行开业并同意白银市商业银行、平凉市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分别变更为本行白银分行、平凉分行及其分支机构。同日,本行获发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行根据《中国公司法》正式成立。本行为甘肃省省级法人城市商业银行。 本行H股自2018年1月18日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由于本行于中国成立,本行的公司架构及公司章程受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制。本行在金融监管总局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及规管下在中国进行银行业务。本行并非银行业条例所界定的认可机构,不受香港金管局的监督,亦不获准在香港从事银行业务及╱或接受存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