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前身系1958年设立的泸州市自来水厂,后由泸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改制重组设立。 2002年6月6日,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自来水厂总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泸市函[2002]79号)的批准,泸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改制重组为国有独资的泸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并于2002年7月9日取得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泸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28万元。根据四川裕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川裕会证第080号),截至2002年7月15日,泸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已收到国有资产授权投资主体泸州市规划建设局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6,628万元,出资方式为改制净资产。2002年7月31日,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泸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 2002年12月,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泸市府发(2002)133)号,兴泸投资集团作为泸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成为泸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 2006年,发行人名称变更为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5月28日正式取得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转让收益转增国家资本金的批复》(泸市府函[2006]112号)及泸州市国资委《关于泸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转让收益转增国家资本金的批复》(泸国资委产[2006]37号文)的批准,将2002年企业改制和2004年北郊水厂改制中收回的国有资产转让收益共计15,653,652.32元作为国家资本投入;同时根据泸州市国资委《关于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下属国有独资公司股权调整的批复》(泸国资委产[2006]46号)的批准,同意泸州基建投资以货币资金1,569,847.68元对泸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四川长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07年6月4日出具《验资报告》(川长信验[2007]第091号),确认新增注册资本已足额实缴。 根据2007年泸州市国资委《关于泸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清产核资资金核实批复》(泸国资委产[2007]39号)的批准以及2009年6月5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将清产核资净收益1,392,826.27元作为兴泸投资集团对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四川长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09年7月14日出具《验资报告》(川长信验[2009]第123号),确认新增注册资本已足额实缴。 该项变动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84,896,326.27元。 2012年12月3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的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由股东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缴纳人民币9,815.00万元,股东泸州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缴纳人民币185.00万元。已于2012年12月27日在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489.63万元。 根据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7月29日出具的《关于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剥离非主营业务资产的批复》(泸国资产权[2014]14号)及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决定进行存续分立。分立前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4,896,326.27元;分立后,存续公司为―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84,396,326.27元;新设公司为―泸州市兴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经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川工商泸字)登记内名预核字[2014]第001957号预先核准)‖,注册资本为500,000.00元。分立前本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存续公司承担,新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500,000.00元,作为分立设立的新公司注册资本。减资事宜,已于2014年7月29日经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减少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批复》(泸国资产权[2014]17号)批准。已于2014年9月4日在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4,396,326.27元。 根据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及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泸州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向本公司增资210,000,000.00元,其中:63,890,171.41元作为本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其余146,109,828.59元作为本公司的资本公积。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本协议于2015年1月5日向本公司增资100,000,000.00元,其中:30,423,900.00元作为本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其余69,576,100.00元作为本公司的资本公积。泸州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放弃认购权。已于2015年1月5日在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8,710,397.68元。 根据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方案的批复》(泸国资委发[2015]180号)、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201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以及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0974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15]252号),截至2015年7月31日,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净资产人民币92,367.07万元,经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为77,462.76万元。2015年12月17日,经(川华信验[2015]109号)《验资报告》审验原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2015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774,627,645.306元折股,其中600,000,000.00元作为公司的注册资本,174,627,645.30元作为资本公积。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600,000,000股,其中: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527,160,000股;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65,520,000股;泸州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认购7,320,000股。 2016年5月9日,根据泸投集团司[2016]178号文件,泸州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兴泸水务增资扩股,本次增资13,358.00万元,其中增加公司注册资本6,431.00万元,6,927.0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兴泸水务总股本将增加至66,431万股,其中,兴泸集团持有52,716万股,持股比例为79.35%,老窖集团持有7,254万股,持股比例为10.92%,基础公司持股6,461万股,持股比例为9.73%。 根据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东大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决定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1月3日出具《关于核准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30号)核准贵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根据本公司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结果的公告,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初始发行规模为21,494万股(包括本公司发行的19,540万股H股及售股股东因国有股减持售出的1,954万股H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港币2.30元。本次新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64,310,000股增加至859,710,000股,其中H股所占比例为25.00%。由此,兴泸水务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6,431万元增加至人民币85,971万元,且已于2017年5月22日在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971.00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注册资本为85,971.00万元,控股股东为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9.51%股权,泸州市国资委持有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泸州市国资委。 2024年1月4日公告:陈棋楠担任总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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