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拥有、出租及管理位于四川省成都市的物业,亦拥有及出租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的一项物业。截至最后可行日期,我们的物业组合包括三处商业物业(即光大金融中心、光大国际大厦的部分物业及明昌大厦的部分物业,总建筑面积约为89,506.5平方米)及住宅物业(即杜甫花园的部分物业,总建筑面积约为2,394.3平方米)。除明昌大厦外,我们于1990年代末及2000年代初开发该等物业,我们认为该等物业具有产生稳定及经常性租赁收入的战略价值,故选择性地保留了其所有权。截至最后可行日期,我们持作投资用途物业的总建筑面积约为89,770.5平方米、持作自用办公室的总建筑面积约为977.8平方米以及持作出售的总建筑面积约为1,152.5平方米。根据物业估值师的意见,截至2017年6月30日,我们持作投资物业的市值为人民币864.3百万元。截至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以及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我们持作投资物业的平均租用率分别约为80.9%、82.0%、77.7%及77.1%。截至最后可行日期,我们已向租户出租总建筑面积约70,239.4平方米,占我们持作投资物业总建筑面积的78.2%。 我们拥有稳定的租户群,包括银行及金融机构、政府机关以及其他企业。光大金融中心及光大国际大厦为成都市青羊区及四川省政府设有公共中心。光大金融中心及明昌大厦亦设有渤海银行成都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及光大证券。我们与大部分租户保持稳定关系。截至最后可行日期,我们共拥有30名租户,其中22名已与我们维持逾五年的租赁关系。 为使我们物业的价值最大化及令我们的物业保持良好状态,我们设有一支物业管理团队,管理光大金融中心及光大国际大厦,我们就此向租户及光大国际大厦的其他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借以提供一般物业管理服务、增值物业管理服务及停车管理服务。 截至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以及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我们所产生的收入分别为人民币57.1百万元、人民币59.4百万元、人民币55.9百万元及人民币32.7百万元。我们于同期的利润分别为人民币39.7百万元、人民币34.3百万元、人民币31.5百万元及人民币9.2百万元。截至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我们投资物业估值收益分别为人民币35.9百万元、人民币18.8百万元、人民币22.7百万元及人民币6.7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