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中烟国际负责资本运作及国际业务拓展的指定境外平台。中烟国际为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通过组织烟草产品的贸易及监管境外附属公司的运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境外投资,承担中国烟草总公司的管理及运营工作。CNTC集团为唯一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制度从事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中国烟草专卖品业务的实体。根据国家烟草总局的授权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我们主要从事以下业务: 烟叶产品进口业务:我们根据60号文独家经营烟叶类产品进口业务。我们主要从全球原产国或地区(如巴西、美国、阿根廷、加拿大、赞比亚及其他地区)采购烟叶类产品,并向中烟国际出售进口烟叶类产品以向中国烟草制造商转售,从而满足其海外烟叶类产品的需求。截至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以及截至2017年及2018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来自烟叶类产品进口业务的收入分别为5,190.1百万港元、4,063.6百万港元、5,487.5百万港元、4,574.4百万港元及3,798.2百万港元,分别占同期总收入的68.1%、64.4%、70.3%、71.3%及74.8%; 烟叶类产品出口业务:我们独家经营的烟叶类产品出口业务主要是指从中国多个原产地区采购烟叶类产品出口至东南亚(包括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越南、菲律宾、老挝、柬埔寨、缅甸、马来西亚、文莱及东帝汶民主共和国)、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及中国澳门。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截至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年,向该等地区出口烟叶类产品的出口额分别为226.9百万美元、206.4百万美元及242.0百万美元,分别占中国烟叶类产品总出口额的42.3%、38.1%及38.2%; 卷烟出口业务:我们独家经营对免税店及卷烟批发商的中国品牌卷烟出口业务,以于泰国、新加坡、中国香港及中国澳门以及中国境内关外地区销售。在2015年、2016年、2017年及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我们分别直接向三家、三家、六家及六家免税店营运商以及14名、17名、18名及17名批发商出口卷烟。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截至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年,免税中国品牌卷烟向海外市场的出口额分别为697.7百万美元、724.4百万美元及687.2百万美元,预计将从2018年的697.9百万美元增至2022年的742.2百万美元。截至最后可行日期,我们的产品组合中有24个中国卷烟品牌,包括约174个SKU单品。玉溪、云烟、红塔山、中华芙蓉王及利群是我们产品组合的主要品牌; 新型烟草制品出口业务:我们独家经营向全球海外市场出口新型烟草制品的业务。我们于2018年5月开始新型烟草制品出口业务,此后我们向不同国家和地区出口新型烟草制品。目前,我们的出口国家和地区主要位于亚洲,如韩国。我们的新型烟草制品主要包括加热不燃烧烟草产品。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全球加热不燃烧烟草产品市场将在未来五年进入重要发展期,其全球销售额将从2018年的97亿美元增至2022年的196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9.3%。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