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团为透过其营运附属公司宝积资本获准从事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香港机构融资顾问服务提供商。于往绩记录期间及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集团提供的机构融资顾问服务包括:(i)于主要涉及遵守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及/ 或收购守则的公司交易中担任香港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财务顾问,以寻求控制或投资香港上市公司;及(ii)担任香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及/ 或独立股东的独立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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