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函〔1998〕114号文批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地区电业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以合面狮水电厂和供电公司等经营性电源和电网资产投入,于1998年12月4日注册成立的国有控股企业。公司作为地方电力企业,集“厂网合一”、发供电一体化、网架覆盖面完整等特性于一身。公司主要从事发电、供电、配售电等电力业务。公司获得的荣誉有2004年度贺州市优秀企业、贺州市2005年度优秀纳税企业、广西企业50强、国家二级企业、2002年度水利工程管理五好达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诚信纳税人、“2023年度(行业)最具投资价值企业奖”“2023年度(行业)最具社会责任感上市公司”等多项荣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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