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德曼集团在14个国家拥有、管理和开发工业地产,历史上在澳大利亚,但越来越多地遍及全球。其营业收入中约有一半来自开发,三分之一来自管理,其余来自房地产投资。大多数开发项目都是代表第三方或基金投资者进行的。古德曼赚取费用以换取开发管理服务。已完成的项目要么出售,要么存放在嘉民的基金或合伙企业中。古德曼通常保留投资工具的所有权,并在建成后继续管理场地,收取投资管理基础费用、绩效费、物业服务费和一部分租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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