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爲物業發展商,主要在香港從事工業大廈的物業發展,以進行出售或出租。我們的業務乃根據兩個主要業務分部營運: — 物業發展:發展工業發展用地、重建或升級(通過改建及加建工程)現有工業大廈,藉以提高其資本值並自出售物業變現有關經提高的資本值;及 — 物業投資:投資具有良好資本升值潛力及租值的物業,並出租該等獲保留物業以產生可觀的經常性租金收入。 憑藉本集團管理層的專業知識及經驗,自我們於二零一零年成立業務以來及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已完成一幢新建工業大廈(即天際中心),並已成功提高其資本值(其於二零一四年八月完成),而我們亦已於二零一三年六月開始興建另一幢新建工業大廈(即星星中心),並預期該大廈將於二零一六年第四季完成。鑑於(a)我們專注於工業及商業物業,物業發展項目的運作流程相似;通過實行天際中心及星星中心的物業項目,我們已累積有關識別及收購發展用地、取得建築前批准、項目規劃及設計(包括挑選及委聘建築及工程公司)、項目執行及監督(包括委聘承包商承接地基及上蓋結構建築工程)以及預售及市場推廣的經驗;(b)我們的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具有與我們的業務相關的專業知識及經驗;(c)我們已建立客戶及供應商網絡,我們相信,我們具備必要資格且將能夠藉進行未來物業發展項目進一步發展本集團的業務。我們的董事認爲,天際中心及星星中心有助我們奠下在香港進行物業發展的立足點,尤其是在私人工業市場方面。天際中心及星星中心突顯我們在質素及設計方面的優勢,使我們作爲具有私人工業市場視野及專業知識的物業發展商脫穎而出。根據仲量聯行報告的資料,就私人工業市場而言,按自二零一一年起的已竣工物業建築面積計,本集團排名第五位。 本集團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所持有的全部物業均用作工業用途。我們有意改裝裕豐物業及重建柴灣角物業爲專注於工作室寫字樓的商業物業。我們的目標是分別於二零一六年第四季及第三季展開裕豐物業的物業升級工程及柴灣角物業的重建。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本集團的收益分別爲零、約611.8百萬港元及約78.7百萬港元。 於二零一四年八月完成興建我們的首個竣工項目天際中心後,我們於二零一四年第三季及第四季交付天際中心的已售工場單位,而有關出售該等已售工場單位的收益乃於有關交付後根據相關會計準則確認。因此,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無錄得任何收益。 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的溢利主要源自出售天際中心的工場單位。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本集團分別錄得純利約0.2百萬港元、約196.1百萬港元及約37.1百萬港元。於同期,我們分別錄得投資物業公平值收益約5.1百萬港元、約12.0百萬港元及約16.4百萬港元。假設撇除有關公平值收益,本集團將於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錄得經調整虧損淨額約4.9百萬港元,並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兩個年度分別錄得經調整純利約184.1百萬港元及約20.7百萬港元,故仍然將能夠符合上市規則第8.05 (1) (a)條項下的溢利規定。 自我們於二零一零年成立業務以來及直至往績記錄期間,我們僅完成了一個物業發展項目(即天際中心)。就此而言,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主要自出售天際中心的工場單位產生溢利。展望將來,我們預期將會自出售星星中心的單位產生大量收益,而其已售單位預期將於二零一六年最後一季至二零一七年第一季完成建造及交付,且由於我們預計我們來自租金(作爲經常性收入來源)的溢利貢獻將因完成裕豐項目及柴灣角項目而有所增長,本集團將會獲得更爲穩定的收入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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